政策法規
純批發工業氣體公司不得在他企設立現場供氣設施的警示
發布時間:2019-03-13 閱讀:13794 次
近期,張家港保稅區安全環保局發現存在部分領取純批發危化品經營許可的工業氣體貿易公司在其他企業設置有現場供氣設施,按照相關法規已構成非法儲存行為。危化品儲存行為按照相關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企業設立危化品儲存設施需履行相關危化品建設項目許可手續,當前現場供氣裝置由危化品貿易公司辦理相關手續難度較高,而且有諸多政策限制,施行難度較大。對有工業企業現場供氣需求的企業,可由該企業按照相關法律和標準履行安全“三同時”(設計、施工、使用),經規劃消防部門許可后,在企業內設立現場供氣設施,設施產權和相關責任歸屬企業,在此情況下工業氣體貿易公司向該企業供氣方屬合法經營。在此鄭重提醒,各涉及工業氣體貿易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務必遵守有關法規,不得有非法儲存、經營和運輸行為,一經發現有關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涉及多次發現和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將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吊銷危化品經營許可,并會被納入保稅區危化品經營誠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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